香港吸烟与健康委员会
香港吸烟与健康委员会成立于1987年,属一法定团体。
《香港吸烟与健康委员会条例》[第389章]赋予以下职权,专责保障市民健康,以及提高公众对烟草祸害之认识:
- 提高及教育市民有关吸烟与健康之知识;
- 进行或委託专人进行有关吸烟的研究;
- 向政府、社区卫生组织及社会服务团体提供有关吸烟与健康之意见。
根据宪章,委员会就本港各项有关烟草之问题,担当主导角色。並时刻关注各项可影响烟草产品推广及烟害蔓延等环境变异,于宪章赋予之职权范围内,因时制宜,采取适度应变措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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